各全日制学院:
为做好2018/2019学年学生奖学金、三好学生评定工作,现将有关评比办法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奖学金评比
1.评定对象
2018/2019学年在校中专一、二年级品学兼优学生。
2.评比名额分配
学 院 |
总 人 数 |
奖学金 |
一等奖(3%) 300元/人 |
二等奖(9%) 100元/人 |
城市服务学院 |
582 |
18 |
52 |
国际商务学院 |
698 |
21 |
63 |
财经管理学院 |
744 |
22 |
67 |
合 计 |
2024 |
61 |
182 |
注:人数根据各学院上学期末学籍人数计算。
3.评定条件
(1)一等奖学金,每学期道德实践课评定为优秀,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,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;以等级评定的成绩为良好及以上(良好不超过2门)。
(2)二等奖学金,每学期道德实践课评定为优秀,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;单科成绩在75分以上,以等级评定的成绩为良好及以上(良好不超过3门)。
二、三好学生评比
1.评选对象:2018/2019学年在校中专一、二年级、成专一年级品学兼优学生。
2.评选条件:思想素质好,觉悟高,同学关系好,任劳任怨,努力为班级做贡献;身体健康,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并积极表现;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,各门课程及格及以上;每学期道德实践课评定为优秀,无违纪记录,所在寝室等级良好及以上。
3.评选比例:班级人数的8%。(成专一年级需减去校外新生)
三、评定要求
1、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的评定,由班主任根据本办法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,确定人选报学院,学院审核汇总并公示三天后报学生保卫处;评定于9月26日前完成,请学院将纸质材料、电子汇总表统一上交学生保卫处肖蜜老师(邮箱xiaomi@jhtvu.net)。
2、奖学金人选公示后,请于9月29日前提交正确的银行卡号(工商银行),奖学金发放表以电子表格形式统一上交学生保卫处肖蜜老师(邮箱xiaomi@jhtvu.net),以便后续奖金发放。
学生保卫处
2019年9月8日